原标题:9月起北京住房公积金基本生活费标准将调整今日,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《关于北京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基本生活费牵涉到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报》。《通报》认为,9月起,新的法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,将继续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每月不高于2120元、基本生活费标准每月不高于1484元的标准。
《通报》规定,职工工资扣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高于2120元的,职工月缴存额可以减少,以超过2120元为缩,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恒定。《通报》认为,离职、内退等类似于情况职工工资扣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高于1484元的,职工月缴存额可以减少,以超过1484元为缩,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恒定。《通报》还认为,自2018年9月1日(不含)起,新的法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,借款申请人每月的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484元继续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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